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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戳痛点 治欠保支见成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2 19:43    阅读次数:     

“谢谢你们的帮助,这么快我就领到了工资,这下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了”,1月3日,民工杨某伸出一双布满老茧的双手,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设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从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手中领到自己的血汗钱,边走边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连声道谢。这是会泽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联合失信惩戒机制的一个缩影。

过去,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查办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投诉案件时,一些案情较为复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需要多方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人、施工工头等面对面沟通、协调,多次联系投诉人核实情况,与企业负责人“磨嘴皮子”,反复讲解政策,直到企业支付欠薪。这样就导致办案环节多、时间长,而且案件虽然已处理结案,但施工企业得不到惩戒,依法用工的意识没有得到加强,在今后工程建设项目上仍然可能存在违法用工,仍然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近年来,会泽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联合建立诚信体系,对欠薪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了欠薪失信企业在县域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有效促使企业自觉规范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制度,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建立由欠薪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信访、维稳、人社、公安、工会以及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的部门处置机制,若案件久拖不结,造成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企业诚信评价”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并向有关部门推送欠薪企业违法行为,对触犯刑法的依法推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二是加强系统应用及管理。2017年,运用系统督促117户用人单位与1082名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有欠薪记录且未处理的施工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联合相关部门不予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在县内限制各类项目招投标。三是督促已开具交存通知的建设单位及时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申请退还农民工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必须报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公示。四是成立县、乡两级治欠保支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处理,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着力解决和化解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五是适时通报典型,对久拖不结的案件进行通报,对欠薪企业采取“揪耳朵”、“敲警钟”、打“预防针”的举措,督促欠薪企业能够主动作为、及时排查隐患,做到主动化解或杜绝欠薪情况的出现。

               (会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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